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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份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上月微降

11月份,按算术平均计算,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.7%,涨幅同比缩小0.4个百分点,比上月缩小0.2个百分点。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,涨幅较大的江西、黑龙江分别上涨2.4%2.2%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黑龙江涨幅扩大0.7个百分点;河南涨幅持平;6个省份涨幅缩小,湖南、安徽分别缩小1.41.2个百分点。与上月相比,吉林涨幅扩大0.2个百分点;河南涨幅持平;6个省份涨幅缩小,安徽、江西分别缩小0.60.4个百分点。

(文中数据如无说明,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)